從事廢棄物清除、回收再利用的「富奕達」和「易達銘」2家環保公司,今年5月爆出以合法掩護非法,不但濫收有害事業廢棄物,還指使卡車司機載運到桃園市龜山區某工廠棄置。為此,2家公司曾聯合發表聲明,稱「無非法傾倒或棄置」情形,事件鬧得沸沸揚揚,但2間公司及負責人今都被新北地檢署起訴。「富奕達」和「易達銘」因為爆出不法棄置被檢調單位約談,期間曾聯合發表聲明,內容強調「易達銘有限公司是合法申請特許之再利用公司,從未隨意傾倒或棄置任何廢棄物,所有依法收受之液體或固體物品本公司(指富奕達)於收受後均進行再生利用,亦無非法傾倒或棄置之情形」,並稱是媒體將其他案件或其他公司、個人行為誤植到他們身上;但是,檢方調查犯罪行為屬實。檢方調查,富奕達與易達銘表面雖是不同公司,但2家工廠不僅門牌只差一號,旗下員工、司機、甚至連總經理都是共用的。業者不但今年4月曾竄改檢驗數據,濫收超過自己處理能力的有害事業廢棄物,2016年7、8月間還為了躲避查緝環保單位,指示載運司機拔掉清運車上的GPS追蹤裝置。此外,業者明知收回來的廢棄物仍堆置在廠區,尚未處理再利用,仍在今年4月間填載不實資料,偽造已處理完成的假象;業者違法收受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包括廢鹼液、污泥、鋁渣和強酸等等,而且有些廢液的銅、鉛、鉻等重金屬含量超標,不僅有害還有毒。偵訊時,業者對案情避重就輕,供出公司另有倉庫,辯稱東西都只是暫存,強調有技術能從中提煉可再利用物質,並非隨意傾倒或棄置,但司機證稱老闆曾指示關掉GPS並供出廢棄物來源廠商,證據確鑿,仍被檢方依廢棄物清理法和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等罪起訴;被起訴的犯嫌包括富奕達公司葉姓負責人、易達銘公司陳姓負責人、扶姓總經理、以及陳姓、潘姓、羅姓3名員工。從事廢棄物清除、回收再利用的「富奕達」和「易達銘」2家環保公司,今年5月爆出以合法掩護非法,隨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。雖然業者曾發表聲明「無非法傾倒或棄置」,還說是媒體誤植其他案件或公司行為,但2間公司及負責人今天都被新北地檢署起訴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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